商品房预售登记
商品房预售登记
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①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 ②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③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骑缝章总平图、施工许可证; ④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占工程建设总投资的比例符合规定条件的证明; ⑤工程施工合同及关于施工进度的说明; ⑥商品房预售方案(应当说明预售商品房的位置、面积(m2)、竣工交付日期等内容); ⑦通过审图中心审核的整套建施图; ⑧面积(m2)预测算报告及电子报表; ⑨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注意事项: 1.应提交的资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2.预售许可证、预售平面图、预售面积(m2)核定报告须在售楼处公示。 3.售房时应使用由省建设厅、省工商局统一监制的合同,并与成都市房产管理部门联机打印,完成合同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