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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买房相关的问题的提问

编辑:眉山房产时间:2020-11-03 22:32点击数:

眉山房产网发布,怎么看一些买房的简单问题。问:销售程序有何变化?
  答:销售由“先定房再审”到“先审再定房”。过去,开发商的经济适用房还没有开盘,就已经名花有主了,先定房后去申请购购资格,造成中间一些不必要的纠纷。今后,符合条件的必须先到经济房管理审核资格,然后到指定的楼盘排号,经过摇号或抽号,较终确定购房位置。
  问:购购经济适用住房需提供哪些资料?
  答:购购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购购时需要提供户口簿和身份证,家庭或个人年收入证明,单位或者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合法的房屋租赁证明,外地迁郑人员需提供迁出地房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问:购购后的经济适用住房再上市交易有哪些规定?
  答:经济适用住房购购人取得权属证书五年后,可以按市场价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出售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部分,出售人应当按规定向郑州市人民政府缴纳收益。
  物业管理牵动万家
  物业管理涉及千家万户,本次活动中,物业管理方面的问题同样成为人们咨询的热点。
  问:物业管理用房归谁所有,如何使用?
  答: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业主。物业管理企业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中的约定。
  问:物业小区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如何收费?

  答:业主装修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由业主或使用人自行按规定处理的,物业管理企业不得收费;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处理的,清运费按规定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协商确定。
  问:物业维修基金如何收取?
  答:维修基金的缴纳标准:业主按(多层住宅)35元/平方米、(高层住宅)65元/平方米和(别墅)45元/平方米缴纳,由开发公司在售房时向购房人收取。
  交易办证热度不减
  活动中,产权、市场等传统热点问题,市民咨询的也不少。
  问:未办理预售许可证的楼盘,是否可以收取订金或房款?答:未办理预售许可证,绝不能以任何形式收取购房者订金或房款,一经查实,将对开发企业进行处罚。
  问:如果开发企业已不存在,购房者个人如何办理房产证?
  答:个人可到工商局查询开发企业档案,提交开发公司注销证明,然后按商品房办证正常手续来房管局办理。
  问:房本上的坐落有误该怎么办?
  答:可以申请纠错或变更登记。
  问:房本丢失了怎么办?
  答:头先在当地主要报纸上刊登声明作废,登报三十日内,他人无异议的,持登报的有关材料申请补发。
  问:如何办理商品房抵押?
  答:持经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担保的主债权合同、抵押合同和其他的相关手续向市房管局抵押管理办公室申请,办理抵押登记手续,领取“房屋他项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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