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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商品房交付使用时,要有交付许可证!

编辑:眉山房产时间:2021-09-18 10:01点击数:

总结商品房交付使用时,要有交付许可证!

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制度,对确保购房者的合法权益,有效规范本市房地产开发市场起到了重要作用。近两年,随着本市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一些项目由于配套不齐全,不办理《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证》便让业主先办理入住,而小区日后出现的灯、水、气、电配套不齐全,影响了业主的正常生活,其实这些都是因为开发商逃避准许交付验收造成的。
不办证让业主入住将受罚
按照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新建的住宅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应当向购房人出示该幢住宅的《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证》,不按规定办理《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证》的新建住宅商品房不得交付使用,对未取得《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证》的商品房,购房人有权拒绝入住。未办理《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证》的企业以任何方式允许业主入住均被视为违规行为,市建委将责令整改,并根据法规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同时将处罚作为不良记录记入企业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将采取降低资质等级或撤销其开发资质等方式处理。

是这样的,买房从建房到交付都要有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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