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公司建设项目管理工作实际需要,为规范开展建设项目类限额以下工程、货物、服务事项采购工作,确保工作质量和效率,特公开征集符合要求的服务类、施工类供应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供应商范围
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施工类、服务类企业,包括施工、勘察、设计、监理、工程造价咨询、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节能评估报告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施工图审查、水土保持评估报告编制、社会稳定性评估报告编制、测绘、地勘、防雷检测、室内有毒有害气体检测等方面的企业。
二、自主采购限额
依据国家发改委《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 16号)的相关规定,自主采购限额标准具体为:
(一)单项合同价估算价在400万元(不含)人民币以下的施工;
(二)单项合同价估算价在100万元(不含)人民币以下的勘察、设计和监理等的服务采购;
(三)《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规定的适用范围以外的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节能评估报告编制和评审、工程造价咨询、环评报告编制、水土保持评估报告编制、施工图审查、测绘、工程检测等服务。
三、服务期限
自2023年4月至2026年3月。
四、基本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
(二)具有良好商业信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具有所需的资质条件以及售后服务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能满足合同规定的服务要求;工程施工类项目须提供近三年三个及以上类似业绩证明,近三年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四)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资质证书及其他资格证件齐全。
五、供应商申请报名资格应提交下列文件和资料
(一)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鲜章、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资质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鲜章、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鲜章;
(三)工程施工类业绩证明(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四)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六、已入库供应商本次不需再报名,如涉及工商变更、资质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延期资料等问题的,仅需提供变更资料。
七、申请报名截止时间
2023年4月7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
八、报名登记方法
本次仅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邮寄或其他方式的报名。符合条件自愿报名的供应商,请于截止时间前,将本通知要求的相关资料装订成册(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书面提交至四川岷东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眉山市东坡区岷东大道南段1号B516),联系人:郭先生,联系电话:15983322856。
九、资格审查
公司组织对各意向供应商提交的资料进行符合性审查,经审查满足要求的单位方可进入供应商名录库,确定名单后另行电话通知。
四川岷东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