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项目位于尚义镇,用地面积1565.6㎡,总建筑面积404.11㎡(以预测绘报告为准),计容建筑面积404.11㎡(以预测绘报告为准)。
为保证规划的公开、公正、透明,现在项目建设所在地对该方案进行审批前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9月19日至2023年9月27日,共7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眉山市东坡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须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意见。公示期满,将根据公示情况依法按程序审批。
意见受理单位:眉山市东坡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