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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普通物业费缴纳的问题

编辑:眉山房产时间:2020-10-29 22:54点击数:

眉山房产网发布,什么时候缴费物业呢?1.开发商给我们交房的时候,只交钥匙,而我们不入住,是否有权不交物业费.
2.交房的时候没有任何绿化景观,道路铺设以及公共设施(路灯等),只有楼,能符合交房的条件吗?谢谢!
答:1、据《郑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物业服务费用由物业产权人自办理入住手续之日起按月缴纳。经双方协商可预收物业服务费,但预收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该办法由郑州市物价局、郑州市房管局共同制定,其规定中的办理入住手续之日应当是指交钥匙房屋交付之日,物业费问题请向郑州市物价局具体咨询。
   2、交房时,开发商应按商品房购卖合同约定的房屋交付条件交房(包括出具证明经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商品住宅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等等),否则,您有权向开发商提出意见并拒绝收房,开发商应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相关问题,还可向郑州市建委具体咨询。

所以买房子也要关注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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