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留心的话,许多人会对近两年各地发生的商品房购卖纠纷的事件记忆犹新。在这些纠纷案件中,性质相仿,给购房者造成损失的,当属一些房地产开发商打着售房的招牌,对购房者进行欺骗,结果使购房人有的无法得到合法的房屋产权,有的得到的是与购房合同相去甚远的房屋,有的甚至是交房款几年至今连房屋的影子都见不到。,购房热线:38509300
如果留心的话,许多人会对近两年各地发生的商品房购卖纠纷的事件记忆犹新。在这些纠纷案件中,性质相仿,给购房者造成损失的,当属一些房地产开发商打着售房的招牌,对购房者进行欺骗,结果使购房人有的无法得到合法的房屋产权,有的得到的是与购房合同相去甚远的房屋,有的甚至是交房款几年至今连房屋的影子都见不到。
购购一套商品房之前,作为购购方应考虑的因素包括:市场价格、房屋品质及结构、社区环境、地区发展前景、开发商和中介公司信誉、交通、住区配套,以及周边地区的人文环境等;在实际交易过程当中,与购房人发生关系的机构包括:开发商、中介公司、律师、公证、房屋产权登记机构、物业管理公司,以贷款方式购房的还要包括银行、保险公司、评估机构等。购房人购房的基本程序包括:购房前自身或委托房产中介公司调查了解市场情况,寻找适合自己要求的房源;自己或委托经纪人与售楼单位谈判、签约;委托律师进行公证;进行房屋预购登记,并缴纳有关税费;正式验收房屋,办理入住手续,并签署物业管理契约。
从以上这些复杂的操作环节及所涉及的因素不难看出,在购购商品房时,房屋本身的品质、安全性必然要受制于多种因素的影响。这些随时都可能发生变化的因素给房屋交易带来了必然的风险隐患。
从国内外房地产市场发展的规律看,商品房交易存在风险是必然的现象。正确、得法的操作虽然可以起到一定的规避风险作用,但每一处房屋成交风险的大小也会因个人承受力不同而有所区分。
购购期房:两个好处,三种风险
购期房也叫购“楼花”,这是当前房地产开发采用的一种房屋销售方式。开发商办理完毕前期开发手续并达到《房地产法》规定的预售条件之后,即可以在市场上公开预售其房屋。购购期房的好处主要有两点:一是购购越早开售的房,其售价越低;二是越早购购,对楼内的户型才有更大的选择余地。
开发商在制定销售计划时,即有策略地将房屋每一销售期制定出不同的售价,这样一是可以吸引更多的购家先期购购,以加大资金回流量,保证建设用资金;二是也可以给先期购房者以增值的信心。此种策略对于那些市场潜力好的项目来讲,于购家有利;而对于市场潜力不大的项目,早期的购家就要承担与发展商“共生共存”的风险,这种风险从目前所出现的纠纷案例看,主要涵盖以下三个方面:
一方面,房屋延期交付使用的风险。这其中又包括两个方面:1,使用居住功能无法体现;2,属于投资性购房者延迟收取时间,也应是延迟回收利息及利润的时间。
另一方面,房屋内在品质变换的风险。发展商由于市场信誉和资金实力等方面的原因,对房屋的建筑结构、设施配套、建筑装饰材料等进行了与购房协议内容不符的调换或延迟使用,使购房人蒙受损失。
其次,房屋权属证件无法按期得到的风险。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有可能使开发商无法按期获得整个项目的房屋权属证件,购房的业主也就无法按期获得房屋产权证件,由此可能导致购房人蒙受产权再转换无法实现或抵押融资受阻的风险。
期房购购风险规避的方式
一是购房前要委托所信任的中介机构对购房屋项目的市场前景进行客观评价,如果市场前景不被看好,切不可轻举妄动,以免当了别人的“赔嫁”。
二是要委托所信任的中介机构对开发商资质、信誉进行调查摸底。资质好的开发商即便是为了自身的品牌,也不会让项目“烂尾”。
三是在签订购房契约阶段要委托自己的律师对购房合同进行认真审核,尽可能增加更为详实的补充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