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8月25日,河北省今年棚户区改造工程已开工建设11.77万套安置房,建成10.55万套安置房,均提前完成年度棚户区改造任务。
为保证棚户区改造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每月在全省通报各地工作实施情况,派驻省级督导核查员,不定期巡查项目。同时,多渠道筹集资金,争取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0.4亿元、中央预算内投资6.7亿元,安排省级财政补助资金3亿元,发行棚改专项债券239.5亿元。要求各地坚持合理布局棚改安置房,优化户型设计、严抓工程质量监管,安置房品质不能低于同小区开发的商品房品质。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以及相关的城市道路、公共交通等城市基础设施项目,要与棚改安置房相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