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留言了,深圳园岭新村是40年楼龄的海沙房,钢筋严重锈蚀外露、地陷墙裂等,是房屋质变的危险信号!表面修补粉饰改不了本质。恳请对园岭新村旧改调查并启动意愿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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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目前,关于旧住宅区改造的相关政策规定如下:
一、《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第二条规定,根据市住房发展规划,旧住宅区拆除重建后优先用于公共租赁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人才住房等公共住房建设,由市、区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二、《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管理规定》第七条规定:对使用年限较久、房屋质量较差、建筑安全隐患较多、使用功能不完善、配套设施不齐全等亟需改善居住条件的成片旧住宅区,适用棚户区改造政策的,按照棚户区改造相关规划实施改造。
三、《深圳市福田区棚户区改造实施办法(试行)》第六条、十七条、十八条规定:区住房和建设局是棚户区改造的主管部门组织、协调、指导棚户区改造工作;街道办事处组织开展摸底调研,掌握辖区旧住宅区土地与建筑物信息;街道办事处在综合情况调查的基础上,筛选改造意愿强烈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旧住宅区,确定拟申报项目。
因此,根据上述政策规定,旧住宅区改造由政府统筹主导,对亟需改善居住条件的旧住宅区,符合棚户区改造政策的,由区住房和建设局按照棚户区政策实施改造,由辖区街道办事处组织开展现状调研等前期工作后进行申报,业主可向区住房和建设局和辖区街道办事处提出改造意愿。
感谢您对我区城市更新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