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优抚对象(现役军人、退役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优待工作,努力让优抚对象受到全社会尊重,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5月4日,《眉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20部门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实施办法》正式出台。
据悉,此次优待目录清单内容涵盖荣誉激励、生活保障、医疗保障、住房保障、教育优待、文化旅游交通优惠、其他社会优待等7大项117小项。
“关于优抚对象的优待工作事关军队建设和国防大局,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建立优待证制度,便是为了进一步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全市各级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应结合自身职能,主动担当作为,认真履职尽责,抓好优待工作任务的有效落实,在眉山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优待工作大格局。”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国防和军队建设需要以及优待工作不断创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还将会同军地有关部门,适时调整更新优待政策,充实完善优待目录清单,广泛动员社会各界自觉拥军优属,营造爱国拥军、心系国防浓厚氛围,推动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