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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关于公布《洪雅县瓦屋山镇自新村村庄规划》的公告

编辑:眉山房产时间:2019-04-29 23:11点击数:

《洪雅县瓦屋山镇自新村村庄规划》已于2018年4月17日通过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将该规划主要内容和图纸摘要公布如下。

一、规划范围与期限

规划范围为自新村行政辖区范围,总用地面积为10.65 平方公里。其中核心区(乡村旅游度假区)总用地面积为1.71平方公里。

规划期限为2018年-2030 年,其中近期为2018年-2020年,中期2021年-2025年,远期为2026年-2030年。

二、总体发展目标

围绕“兴业、家富、人和、村美”创建要求,通过产业提升、旅游带动、村庄整治、生态保护等综合措施,建设生态环境优美、居住环境优良、产业发展可持续新农村,实现“田园美、村庄美、生活美”美丽乡村总目标。

三、规划人口和用地规模

规划至2030年,自新村总人口500人,日旅居人口2000人;村域规划范围1065公顷,村庄建设用地面积为16.44公顷,非村庄建设用地14.59公顷。

四、村域用地布局结构

规划结合自然地形地貌,同时考虑周围产业分布、道路交通、河流水系等构成要素,规划形成“一心一轴三区”的整体空间结构。

一心:公共服务中心

是自新村村域旅游服务和村民生活服务中心,满足旅游接待、生活服务和休闲娱乐等需求。

一轴:村域发展轴

是整个自新村的功能拓展、产业发展和景观营造的主轴线,展示自新村的整体形象的重要展示轴。

三区 :乡村旅游度假区、北部生态区、南部生态区

乡村旅游度假区:以休闲度假、旅游服务等功能为主。

北部生态区/南部生态区:以生态保育和林木种植为主。

五、村域用地布局规划

村庄建设用地 :总用地面积 16.44 公顷,占村域总用地面积的 1.54%,其中村民住宅用地面积为 4.89 公顷。

非村庄建设用地 :总用地面积为 14.59 公顷,占村域总用地面积的 1.37%,其中商业用地 11.01公顷。

非建设用地 :用地包括水域和农林用地等,总用地面积 1033.97 公顷,占总用地面积 97.09%。

六、核心区用地布局结构

综合考虑旅游接待、产业安置、交通组织、商业服务等要求,对现状建设用地进行梳理,形成“一心一带三区”整体功能结构。

一心:公共服务中心

提供各种村民生活服务、特色餐饮、住宿设施、休闲购物、旅游信息查询、投诉处理、旅游紧急救援等服务。

一带:形象展示带

片区旅游服务、生活服务、休闲娱乐的重要展示带。

三区 :乡贤文化体验区、乡村生活度假区、旅游综合服务区

乡贤文化体验区:以乡贤文化(诗山、画水、田园、村舍)为主题的体验区。

乡村生活度假区:以农耕文化、民俗文化为主题的度假区。

旅游综合服务区:以旅游接待、配套服务、休闲购物为主题的服务区。

七、核心区用地布局规划

核心区总用地面积 171.38 公顷,包括分为村庄建设用地、非村庄建设用地和非建设用地三大类。

村庄建设用地 :总用地面积共 11.43 公顷,占村域总用地面积的 6.67%,其中村民住宅用地面积为 4.89 公顷。

非村庄建设用地 :总用地面积为 13.21 公顷,占村域总用地面积的 7.71%,其中商业用地 11.01公顷。

非建设用地 :用地包括水域和农林用地等,总用地面积 146.74 公顷,占总用地面积 85.62%。

八、核心区景观风貌结构

规划形成“一带、一轴、多节点”的总体景观风貌结构。

一带:滨水景观带

规划利用河流和散居点形成以亲水游憩功能为主的滨河景观风貌展示带。

一轴:村域发展轴

多节点:多个景观节点

结合聚居点建设和风貌改造、产业项目、交通出入口等形成若干个景观节点。

瓦屋山镇人民政府

2019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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