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眉山房产时间:2019-05-31 21:01点击数:
丹棱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丹棱县2019年第1批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请示》(丹棱府〔2019〕1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呈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
二、同意仁美镇光明村5组,小桥村1、6组,雄义村2、3组,严沟村4组,中心村1、7组;双桥镇桂香村2组,隆兴村4组,刘坡村5组;顺龙乡幸福村6组;杨场镇金龙村7、8组,金牛社区4组,狮子村1、7村,石马村7组;张场镇河湾村2组,锁江村9组,长流村1组农村集体农用地3.7815公顷(非基本农田耕地2.4247公顷、园地1.1167公顷,其他农用地0.2401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使用丹棱县2019年土地利用计划。
三、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办理征地审批手续。
此复。
眉山市人民政府
2019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