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眉山房产时间:2019-11-05 22:04点击数:
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四川岷江汤坝航电枢纽工程
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眉山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四川岷江汤坝航电枢纽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的请示》(眉府(2018)133号)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建设用地农用地、未利用地转用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呈报的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方案和补充耕地方案。
二、该项目用地符合《眉山市东坡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不占用基本农田;其枢纽工程用地需新增建设用地28.7534公顷,使用眉山市2018年度用地计划指标。
三、同意将眉山市东坡区的农用地225.7100公顷(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90.8281公顷,园地24.0267公顷,林地18.0779公顷,其他农用地92.7773公顷)、未利用地845.9673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四、自然资源厅和补充耕地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补充耕地方案抓好落实,确保耕地占补平衡。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19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