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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人购房如果遇到违约的情况怎么处理!

编辑:眉山房产时间:2021-11-16 15:58点击数:

普通人购房如果遇到违约的情况怎么处理!

 购房违约金的概念
  违约金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的,由违约一方因其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而向对方支付的赔偿金,实际上是对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的一种补偿。而你的购房合同中的那两条条款将违约金与占用他人资金比照固定资产贷款利率支付利息这两个概念混为一谈。这里实际上存在两个概念。一是由于违约一方的违约行为应该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应在契约中明确约定;二是由于违约导致占用对方资金就应支付占用资金的利息,因为资金占用是用于房地产方面,所以利息比照中国人民银行固定资金贷款利率计算。
  购房违约金的分析
  为了叙述方便,我们暂且把购房者定为甲方,卖房者定为乙方。对于甲方来说,如果逾期付款,就应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因为甲方的违约行为给乙方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同样,由于甲方未在规定的日期向乙方付款,实际上就等于乙方在从甲方应该付款之日至实际付款之日的这段时间里为甲方垫付了甲方应该支付的款项,相当于乙方在为甲方提供贷款购房,甲方在这段时间内占用了乙方的资金,当然除了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之外,还应向乙方再支付由于占用资金而需支付的利息。
  对于乙方来说,如果未能按契约的规定之时间将房屋交给甲方,也应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因为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了某种程度上的经济损失。除了支付违约金之外,因为乙方在契约规定应交付房屋之日至实际交付日这段期间实际上占用了甲方的资金,所以,还应向甲方再支付所占用资金的利息。
  如果没有这样的规定,对于违约一方来说无异于鼓励违约,因为违约实际上并没有受到惩罚,相反却得到了相当于从银行贷款条件一样的资金的使用。众所周知,房地产行业想从银行得到贷款是相当困难的,而由于违约行为,会使原来很难办到的事情非常轻松地办到,这对于守约的一方来说,显然就存在着极大的不公正性。
  购房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在李先生的商品房购卖合同中就有如下内容,第七条购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中写明:购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方式处理: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做累加)(1)逾期在30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购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2)逾期超过30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购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1%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购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购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是的,那就要经常的看房子知识避免出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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