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眉山房产时间:2018-12-18 13:17点击数:
眉山房产网资讯,为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全面实现“一次委托、统一测绘、成果共享”的“多测合一”测量工作,根据《“多测合一”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我局决定建立“多测合一”测绘中介机构库,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征选符合条件的测绘机构。
一、申请单位资格要求
申请入库的测绘机构,须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一)申请单位的入库申请系其真实意思表示,申请单位的代理人有合法有效的相关授权委托书。
(二)申请人须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本市注册的法人,以及经测绘资质备案的外地单位(可本次一并备案),有合法经营权。
(三)具有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资质证书》,专业范围应当包含工程测量(含控制测量、地形测量、规划测量、地下管线测量)和不动产测绘(含地籍测量、房产测绘)专业资质,并在测绘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测绘活动。
(四)法人单位在1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的。
(五)申请单位已按照附件3的内容签署盖章的入库申请声明。
(六)不接受被纪律监察部门或其他司法、行政机关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或者涉嫌违纪违规行为正在接受调查的单位报名。
(七)严格执行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违背法律、法规和损害他人利益的活动,立即终止入库并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二、资格审查及入库单位的确定方式
(一)测绘机构入库资格审查由眉山市测绘地理信息局负责,整个过程接受纪检组的监督和指导。申请单位在公示期内可以就本次招选工作中存在的任何违法、违规行为向该监督部门反映,投诉电话:028-38299548。投诉以正式书面投诉文件为准,并署名和加盖法人公章。
(二)确定入库资格采用资格审查方式(附件5),资料收集后,由市测绘地理信息局对所交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核查,并现场确定资料是否合格,核查过程接受纪检组的监督和指导。
(三)满足资格审查的单位入库后将纳入全市测绘资质巡查、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查范围,凡出现违法违规或成果质量不合格等行为,将按相关法规予以处罚,并取消第二年入库资格。
(四)入库单位名单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后,按规定在我局门户网站上公布正式入库机构名单。
(五)建库有效期限: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
三、报名及报名资料递交方式
申请入库单位应当按照本公告要求准备好报名材料1套,采用现场递交方式将报名资料报送眉山市测绘地理信息局测绘管理科。资料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20日前。
报名参加资格审查的入库申请单位必须提交装订成册的资料,所需内容如下:
(一)资格预审文件目录;
(二)入库申请单位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附件1);
(三)资格审查申请函(附件2);
(四)入库申请单位声明(附件3);
(五)入库承诺书(附件4);
(六)单位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具有法人代表签名或盖章的参加本项目入库报名的申请人代表有效授权书(原件)、法人代表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盖章(须提供二代身份证原件核对);
(七)入库申请单位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的复印件;
(八)申请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它资料;
(九)其他注意事项。
1.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资料和原件的申请单位,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2.以上资格审查资料若建库单位在公告中有提供格式的应按相应格式要求填报,如建库单位未提供格式的,则由入库申请单位自行制定格式。提交的资料应按上述顺序打上页码装订成册。
3.参加入库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文件的入库申请单位代表需出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须提供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单位资质证书原件及其他资料的原件以备审查(注:备查原件的副本编号必须与递交复印件一致)。
4.入库申请单位需自备密封袋,以便在核对完原件后装订。
四、动态管理测绘机构库
为加强、规范测绘机构库的管理、运作,我局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实行动态管理方式。申请入库单位递交报名资料,即认定该单位理解并自愿遵守我局制定的相关管理规定,并接受监督。
如发现入库单位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给予暂停入库资格,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入库资格:
(一)隐瞒、伪造、涂改、假借、挂靠等弄虚作假的非法手段取得入库资格的;
(二)在全市测绘资质巡查、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查时出现违法违规或成果质量不合格等行为的;
(三)对承揽的项目持消极态度,未在合理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造成重大损失的;
(四)背离职业道德,利用工作之便,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五)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
(六)在工作过程中,故意向他人泄露保密资料,收受贿赂,索取回扣或其它不正当利益的;
(七)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的。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姚蕾蕾 028-38195230
联系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江乡路217号眉山市测绘地理信息局测绘管理科,邮政编码:620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