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工作通报,通报显示,1-11月,我市15个地表水国省考断面水质优良率为100%。
1-11月,我市7个国考断面水质均达到Ⅲ类及以上,占比100%,同比上升14.3个百分点。岷江东青交界、彭山岷江大桥断面水质同比由Ⅲ类提升至Ⅱ类。越溪河于佳乡黄龙桥断面水质同比由Ⅳ类提升至Ⅲ类。
1-11月,我市8个省考断面水质均达到Ⅲ类及以上,占比100%,同比上升12.5个百分点。岷江彭东交界断面水质同比由Ⅲ类提升至Ⅱ类。醴泉河口断面水质同比由Ⅳ类提升至Ⅲ类。
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市将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完善河流治理体系,持续巩固改善流域生态环境,推动流域河长制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让水更清、环境更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