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村民自治组织合法权益,促进村级资金管理走上“制度化、规范化、民主化”道路,助力乡村振兴,洪雅县审计局在近期实施的3个镇科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中,紧扣村级“资产、资源、资金、项目”管理,延伸审计了11个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核查等方式掌握村级集体经济资金投入、项目建设等情况,发挥审计促进善政良治的“免疫系统”功能。
针对在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资源管理情况审计中发现的固定资产和土地资源家底不清、集体土地管理随意性大等5个问题,对应提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审计建议,促进有关镇政府举一反三,在辖区范围内对村级集体资产资源情况开展全面摸排、造册登记,建立村级资产定期盘点、对账检查机制,防止集体资产资源流失。
针对在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审计中发现的公款私存并挪用专项资金、财务支出管理不规范等20个问题,累计查处管理不规范资金140.54万元、违规资金50.89万元,对发现的村(社区)涉嫌虚列费用套取财政资金问题移交县纪委监委处理,推动有关镇政府开展村级集体资金使用管理自查自纠工作,形成村级财务管理易犯错误问题清单,建立健全《村财镇管实施办法》等管理细则,明确镇政府对村级财务的监管职责和追责问责条例,进一步规范村级资金使用管理。
针对在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项目建设管理情况审计中发现的工程项目结算高估冒算、项目建设报小建大、项目资料管理混乱等7个问题,督促涉及镇政府对存在问题项目重新开展结算审核,按照复核金额调减工程投资或追回多付工程款共计40.26万元,并对项目施工单位参建人员开展集中约谈,促进建立完善中介机构使用管理制度,村(社区)干部的项目管理意识和履职意识得到明显提高,有效推动村级项目规范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