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眉山房产时间:2019-03-06 12:52点击数:
为全面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返乡下乡二十二条措施的通知》精神,进一步稳定就业,促进城乡协调发展,近日,我市出台《进一步促进返乡下乡创业二十条措施》,鼓励和支持农民工、大学生和复员转业退役军人等人员(以下简称返乡下乡创业者)返乡下乡创业。
该措施鼓励返乡下乡创业者领办(创办)家庭农场(林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鼓励其建立创业农村电子商务服务平台;鼓励保险公司以信用保证保险为载体,采取“政府+银行+保险”合作融资模式,为创业企业融资提供增信支持;鼓励打造一批返乡下乡创业示范园(孵化基地)等。
在创新扶持政策方面,政策更加细化,可操作性更强,从创业培育引导、要素保障、金融信贷、财政支持、人才支撑、创业服务等方面着力,创新和细化了扶持政策。例如,鼓励返乡下乡创业者建立就业创业社会组织,各地可使用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力量,为创业者提供创业专业服务。
眉山是传统劳务输出大市,常年外出务工人员和创业人员保持在110万人左右。近年来,全市返乡创业7.8万余人,创办家庭农场600多家,创办乡村客栈120多家,创办工业、建筑业、服务业等各类企业1.8万余家,带动就业30.3万人,有效促进了经济发展和群众增收,对解决农村“空心化”和“三留”问题产生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