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市发布林长令《关于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管理体系、措施、模式以及行政执法、宣传五个方面进行明确,要求全市各级林长要把古树名木保护好,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好,切实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工作。
《通知》明确要健全管理体系,明确职责分工,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属地管理、原地保护、科学管护的管理机制。各县(区)要参照市林长制考核办法,将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纳入各级林长巡林和林长制督导考核范围。与此同时,要实行挂牌保护,建立季度巡查制度,强化经费保障,将古树名木的资源普查、认定、抢救、养护、宣传、科研和日常管护人管护补助等经费列入本级预算,切实保障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通知》还规定要创新管理模式,增加融资渠道,加强引导,搭建平台,鼓励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通过认养、捐助、冠名保护等方式参与古树名木的管护,积极探索古树名木保险,建立古树名木保护补偿机制,提高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社会化水平。
在强化行政执法方面,《通知》明确要建立健全违法举报信息共享、案件会商、行刑衔接等协作机制,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移植、采伐、毁坏、售卖古树名木以及破坏古树名木生境等违法犯罪行为。此外,在加大宣传力度方面,《通知》明确要充分挖掘古树名木的文化价值、生态价值、社会价值,以本地特有的古树名木为切入点,大力宣传古树名木保护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营造人人关注、人人保护古树名木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