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眉山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报告眉山市市本级2023年预算调整情况。请予审议。
一、调整事由
一是由于一般债务转贷收入增加、上级补助收入增加等原因,相应调整一般公共预算。
二是由于土地出让收入减少、专项债务转贷收入增加等原因,相应调整政府性基金预算。
三是根据市本级国有企业经营利润增长情况,相应调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四是根据社会保险基金政策和参保人员变化情况,相应调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二、预算调整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情况
1.收入预算调整情况
(1)上级补助收入增加48.45亿元。
(2)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2.49亿元。
(3)再融资债券转贷收入增加18.22亿元。
以上三项合计调增收入69.16亿元。
2.支出预算调整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增20.34亿元,主要用于保障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天府大道眉山城区段道路工程、工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托育服务、职业教育发展等项目支出。
(2)债务还本支出调增11.3亿元。
(3)补助下级支出增加30.33亿元。
(4)债务转贷支出调增7.19亿元。
以上四项合计调增支出69.16亿元。
3.收支平衡情况
上述收支预算调整后,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147.66亿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7.96亿元,上级补助收入82.7亿元,下级上解收入4.77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20.71亿元(一般债券2.49亿元,再融资债券18.22亿元),调入资金0.92亿元,上年结余收入6.6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147.66亿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8.43亿元,上解上级支出2.86亿元,补助下级支出47亿元,债务转贷支出7.19亿元,债务还本支出12.18亿元。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情况
1.收入预算调整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增60.19亿元,其中土地出让收入调减4亿元,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调增52.33亿元,再融资债券调增12.04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调减0.18亿元。
2.支出预算调整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增60.19亿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调增10.93亿元,主要用于征地拆迁、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精细化工基地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综合管廊建设项目、甘眉工业园区锂电产业园建设项目、甘眉工业园区修文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二期工程、眉山城市第三水厂二期工程项目、眉山市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项目、眉山城市新中心停车场项目、眉山高新化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债务转贷支出调增48.25亿元;债务还本支出调增1.04亿元;上解支出调减0.03亿元。
3.收支平衡情况
上述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后,市本级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116.83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49.22亿元,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收入52.33亿元,再融资债券收入12.04亿元,上年结余收入3.24亿元。市本级2023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总计116.83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57.69亿元,债务转贷支出48.25亿元,债务还本支出9.83亿元,调出资金0.72亿元、上解支出0.34亿元。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调增3万元,全部为利润收入调增,调整后2023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为3,26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调增3万元,其中国有企业政策性补贴调增144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调减46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出资金调增3万元、补助下级调增316万元,调整后2023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为1,300万元、调出资金1,963万元。收支平衡。
(四)社保基金预算调整情况
1.收入预算调整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调增9.05亿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调增5.6亿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调增1.59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调增1.86亿元。
2.支出预算调整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调增5.14亿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调增1.62亿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调增1.64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调增1.88亿元。本年结余调增3.91亿元。
3.收支平衡情况
上述收支预算调整后,市本级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74.76亿元,支出预算为55.48亿元,品迭后结余19.2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