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更多消费场景,完善重点区域生活配套,促进新区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打造高品质宜业宜居地,近日,眉山天府新区出台《促进生活性服务业发展七条措施》,拿出真金白银支持社区基本生活配套、楼宇经济、首店经济、特色商业街区、新办酒店、特色民宿等高质量服务业业态主体落户、开业。
政策提出,对开设在同一小区的商超(生鲜超市)、餐饮类、药店、美发、文体娱乐等类别首家便民门店,按30元/平方米/月标准给予市场经营主体12个月的运营补贴,单店补贴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对国际知名品牌企业/国内知名品牌(含中华老字号)企业在签订3年以上入驻协议或自持物业在新区开设川内首店、眉山首店、新区首店,将给予企业300/200万元、200/100万元、100/50万元奖励。对新引进固定资产投资额(不含购地费)3000万元(含)以上的服务业项目,按固定资产实际投资的1%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对特别重大的、具有带动效应的项目,可给予“一事一议”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