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房产,一个小区里面有商品房和安置房,怎么确定房屋的可靠性
为什么绝大部分人不愿意买商品房和安置房混搭的小区呢?有的开发商会在商品房和安置房之间砌一堵墙,以便隔离两部分业主,互不干扰。他们分担不同的物业费,享受不同水平的小区公共配套,有的开发商索性就直接放在一起,共享小区的公共配套设施。这样的小区商品房很有设计感,绿化更好,小区内部实现完整的人车分流,建筑也比较漂亮,而安置房就没有设计感,没有地下停车位,停车乱糟糟的;最明显的还有业主的差异,商品房业主的整体水平的确要高一些,小吉也见过一些不好的例子,有安置房小区业主在小区围墙外种菜,用大量枯树枝板子什么的围起来,而商品房小区的正大门正好对应着这片菜园子,很多业主对这种做法不满。
这样的例子有很多,上海的一个小区,一个业主因为自己买的小区房子里面有安置房,考虑到后期物业管理问题和小区居住人群的素质问题,宁可亏本也极端的选择卖房离开。总结起来,不买商品房与安置房混搭的小区原因有以下几个:一是因为物业收费不同,造成后期物业费难收,影响后期居住质量。二是绝大部分人买商品房是自住的,但大部分拆迁户拿到安置房后则会租给别人住,租户大多数是外地人,人员结构复杂,造成小区安全系数差。三是拆迁安置户入住的大多是郊区过来的老年人,没有太多环境卫生的概念。
商品房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具有经营资格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包括外商投资企业)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经营的住宅,均按市场价出售。其价格由成本、税金、利润、代收费用以及地段、层次、朝向、质量、材料差价等组成。另外,从法律角度来分析,商品房是指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可在市场上自由交易,不受政府政策限制的各类商品房屋,包括新建商品房、二手房(存量房)等。商品房根据其销售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外销商品房和内销商品房两种。
商品房只是特指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由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开发的,建成后用于市场出售出租的房屋,包括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而自建、参建、委托建造,又是自用的住宅或其他建筑物不属于商品房范围。它是开发商开发建设的供销售的房屋,能办产权证和国土证,可以自定价格出售的产权房。
所以,简单来说,一套房子所处的位置很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