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鸿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适应市场需求,拟对原批准规划设计方案中A3#商业楼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取消了A3#楼二层局部楼板,使一层和二层局部通高,调整后商业建筑面积减小约615平方米,其余内容与原方案保持一致。
为保证规划的公开、公正、透明,强化公众参与,现在项目建设所在地进行公告,公告期自2023年3月14日至2023年3月22日,共7个工作日。
公告期内,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眉山市东坡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反映(须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意见。公告期满,将按程序对规划设计方案内容进行调整。
意见受理单位:眉山市东坡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28-38229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