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科技先导城建设项目一期规划设计方案于2022年11月经原眉山市东坡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批通过。现眉山岷东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申请对眉山市科技先导城建设项目(一期)A区规划设计方案进行优化调整。调整内容为:
(一)综合科研楼
对建筑造型及建筑内部功能做了调整,增加了地下室,建筑总面积有增加,建筑的高度、层高、面积指标均有相应变化。
(二)水利实验室
对建筑立面风貌及建筑内部功能做了调整,建筑外轮廓尺寸有增加,建筑的高度、层高、面积指标均有相应变化。
(三)科研中试平台1#楼
对建筑局部有调整,整体尺寸增加,建筑风貌及建筑功能做了调整,建筑的高度、层高、面积指标均有相应变化。
(四)科研中试平台2#楼
建筑局部有调整,整体尺寸增加,建筑风貌及建筑功能做了调整,建筑的高度、层高、面积指标均有相应变化。
(五)北食堂
建筑布局及建筑轮廓有调整,建筑风貌及内部功能进行了优化,建筑的高度、层高、面积指标均有相应变化。
(六)室外场地
各栋建筑对应的室外场地及出入口位置均有优化调整。
(七)北入口
校园的北入口大门的方案整体做了调整,广场的景观和室外场地的停车做了调整优化。
其余内容与原方案保持一致。为保证规划的公开、公正、透明,强化公众参与,现在项目建设所在地进行公告,公告期自2023年5月22日至2023年5月30日,共7个工作日。
公告期内,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眉山市东坡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反映(须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意见。公告期满,将根据公告情况对规划设计方案调整内容进行审批。
意见受理单位:眉山市东坡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28-38229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