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关于“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之规定,结合《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修订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函〔2022〕243号)等相关要求,我区开展了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修订工作,并形成修订成果。为保证本次修订成果的公开、透明,根据有关规定,现对修订成果予以公示,最终修订成果以省、市人民政府正式批复文件为准。公示期为2023年4月26日至2023年5月9日。广大群众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带上有效证件到我局反映。
联系人:刘奇
联系电话:13795512334
地址:眉山市东坡区环湖东路47号
附件:眉山市东坡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修订成果
眉山市东坡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4月26日
附件
眉山市东坡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修订成果
一、基准时点
本次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对应的基准时点为2023年1月1日,有效期为3年。
二、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比例
本次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修订成果中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比例为30%:70%。
三、区片综合地价修订结果
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也不含社会保障费,本次眉山市东坡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修订结果如下。
眉山市东坡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修订结果表
序号
区片价
档次
区片综合地价
(元/亩)
区片范围
乡镇(街道)名称
村(社区)名称
1
Ⅰ
50000
大石桥街道、苏祠街道、通惠街道
白玉社区、田店社区、圣寿社区、鱼山社区、普田社区、江公社区、高灯社区、明星社区、定江社区、长庚街社区、文安西路社区、桐花巷社区、远景楼社区、红星西路社区、旭光社区、文安东路社区、文忠街社区、苏辙社区、金罗马社区;学道街社区、白虎滩社区、上游社区、金龙社区、民和社区、环湖中路社区、小北街社区、下西街社区、大东街社区、下大南街社区、为民巷社区、桂香街社区、芙蓉路社区、东湖社区、东城社区、东安社区、大北街社区;庄店社区、平春社区、先锋社区、城南社区、瓦窑社区、新村社区、快乐社区、长安路社区、小石堰社区、杭州路社区、崇义社区、蓬莱社区
2
Ⅱ
45000
崇礼镇、尚义镇、松江镇、太和镇、永寿镇
崇礼社区、复盛社区、柏杨社区、蟆颐社区、韩宾社区、洪庙社区、光华社区、万坝社区、家相村、中桂村、中塘村、玄翁村、桃园村、大定桥村;全意社区、刘巷社区、中店社区、白马社区、万华社区、象耳社区、红旗社区、七里社区、西堰社区、英勇社区、舒林村、云阁村、太宝村、观音村、桥楼村、铁炉村、龚村;松江社区、张坎社区、五里山社区、鲜滩村、龙堰村、光荣村、登云村、中坝新村、茶店村、山坝村、丁塘村、五里村、王桥村;大林社区、龙亭社区、悦兴社区、龙石村、仙桥村、三江村、永丰村、罗家村、远光村、元宝村、马堰村、金光村、四维村、群富村、莲墩村;永寿社区、罗平社区、永新村、永华村、永胜村、永江村、石佛村、冷中坝村、报恩村、双桥村、河塘村
3
Ⅲ
42900
多悦镇、复兴镇、富牛镇、秦家镇、三苏镇、思蒙镇、万胜镇、修文镇
多悦社区、正山口村、付庙村、永生村、林埂村、石马村、会龙村、东风村、滴水村、宝藏村、郑军村、海珠村;复兴社区、金花社区、柳圣社区、五圣村、楠桥村、山祠村、高塔村、五皇村、红五星村、正义村、长山埂村、白塔村;土地社区、松林社区、长虹社区、河东社区、牛路口社区、富牛社区、相东社区、广佛社区、花桥村、荷花村、永光村、宋程村、曾庙村、玉龙村;秦家社区、盘鳌社区、晋凤社区、大佛村、弥陀村、海螺村、周庙村、麻桥村、古新村、大洪村、白堰村;伏龙社区、广济社区、东馆村、明光村、济光村、鸭池村、五一村、连鳌村、丛林村、胜龙村、望苏村、陈沟村、三苏村、新西村;黄家社区、思蒙社区、车城社区、张场村、三大湾村、合林村、莲花村、碧江村、工农村、藕花村、平山村、镇南村、宋堰村、谌银村、花池村、新堰村、泥河村、娴婆村、铧头村、石沱村;万胜社区、万光村、众家村、艾光村、万利村、万新村、天池村、龙池村、新四村、新星村、大同村;东光社区、铝城社区、英雄村、三宝村、大轮村、国庆村、龙合村、十字卡村、岳营村、罗营村;岐山村(彭山区飞地)
注:根据眉山市东坡区的实际情况,征收集体农用地以外其他集体土地的补偿标准,按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0.6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