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191号)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有关规定,为加强“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和确权登记成果管理,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权籍调查的真实性、准确性,我中心拟对眉山市东坡区思蒙镇工农村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和确权登记予以公告(详见附表)。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2023年5月25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请注明反映人姓名、身份证、工作单位、联系电话)。逾期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眉山市东坡区长安中路50号
联系电话:19922825415、17752784918、028-38517651
公告单位:眉山市东坡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