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项目为通惠苑二期、绿苑小区、志春小区、鑫诚花园二期、桂香街153号、桂香街153号平房、桂香街37号、监狱干休所一环东路1254号、市医院家属区文庙街5号、芙蓉路62号(自来水公司家属区)、永宏巷47号(玫瑰园四区B区)、永宏巷34号(玫瑰园四区A区)、大北街417号、大北街389号、大石板小区、二小家属区、一环南路18号、市征稽处、一环西路南39号、颖州南路129号、(颖州南路162号、164号)、诗书路南段128号、和谐家园、天石街55号附2号、一环南路461号、通惠街113号附55号、通惠街113号附69号、通惠街113号附125号、金象大道539号电务处、天石街9号、苏湖路190号电力公司家属区、长城安居、凤翔北路5号、凤翔北路57号、凤翔北路87号、南桥苑、友缘居、文星巷8号、诗书路南段169号、紫福花园、一环西路南12号、一环西路南180号右边、一环西路南128号、安民巷5号、凌云小区、诗书路南段23号附30号、诗书路南段23号附2号、苏祠路177号、白鹤路一段5号、白鹤路一段35号、白鹤路一段25号、白鹤路一段87号、白鹤路一段95号、颖州南路70号、诗书路南段300号、诗书路南段287号(跨越汽修)、诗书路南段337号(起重设备)、颖州南路34号附2号、雅典苑、永通北街63号海棠居、天兴苑、(一环西路331号附1号、2号、4号)、世纪新村2—3栋、一环北路62号改造方案,为保证老旧小区改造的公开、公正、透明,强化公众参与,现对项目改造方案进行审批前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7月10日至2023年7月18日,共7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眉山市东坡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反映(须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意见。公示期满,将根据公示情况依法按程序审批。
意见受理:眉山市东坡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28-38229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