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原区绿地国际花都一期底商收取五块钱每平米的物业费,合理吗?请问收费标准和依据是什么?
官方回复
中共九原区委办公室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针对您所反映的问题,经区住建局核实了解,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您所居住的房屋属非普通住宅,按照规定公寓、别墅等非普通住宅和商场、酒店、写字楼等非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物业使用人与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执行。故收费依据为您和物业所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如您认为物业合同的收费或服务不合理,可按照《包头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普通住宅及同一区域内非住宅等物业服务项目,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委员会或者同一区域内非住宅物业的业主、物业使用人与物业服务人参考物业服务收费参考价格协商确定。故您可与物业单位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处理争端方式进行解决。感谢您对我区工作的支持与理解!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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