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房产发布,关于城区办理二手房地产交易登记需提交资料详见
(单位法人房地产)
一、卖方需提交资料:
(一)非国有集体企业出售房地产的(即私有独资、合资、外资、非国有股份制、有限公司,无涉及吊销、注销的非国有法人)须提交:
1、房地产权属资料,如:《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等;
2、营业执照复印证(提交原件校对);
3、公司章程;
4、董事成员名单;
5、董事会转让该房地产的决议;
6、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8、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9、由登记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证件、资料。
(二)国有集体单位法人出售房地产,是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集体企业,国有、集体控股(占主导地位)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公司,出售房地产除提交以上第(一)项相同资料之外,还须经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由市房地产交易或产权交易挂牌形式出售后,方可办理交易登记手续。
二、购方需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证(提交原件校队);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5、由登记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证件、资料。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下的房地产,必须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出售:
1、持有商品房预售契约,但购房人尚未领取《房地产权证》的;
2、企业法定名称、经济性质、营业执照变更,《房地产权证》尚未办理变更登记的;
3、《房地产权证》部分内容与电脑信息不符,或《房地产权证》公示作废,电脑记录没有注记说明的;
4、如属外文资料(含身份证、委托书)尚未翻译中文的(须经市外事翻译服务或市公证处、市旅游总公司等部门翻译)。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须缴纳税费:
卖方:
1、按房屋建筑面积以每平方3元缴交交易手续费;
2、评估费按评估价的2‰征收;
3、土地增值税(按地税部门有关规定征收);
4、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堤围税、印花税等税收具体征收办法(按地税部门有关规定征收)。
购方:
1、按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3元缴交交易手续费;
2、按现有市场价格的3﹪缴交契税。
3、《房地产权证》登记费、工本费、查丈费等费用由产权登记部门收取,领证时缴交。
五、备注
提交上述资料原件校验,复印件应注明“本复印件与原件相符,若有差错虚假,由提交人承担责任“,并加盖公章。
知道了这些,在办事的时候不心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