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留言:办理电动车牌照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以下问题:(1)原本自愿购买的保险变为强制性,电动车50元,电摩托100多元;(2)现实中许多车主购买的时候未开具发票,但是合法来源,却只能按非标办理黄牌,不能办理绿牌,似乎和政策也不符;(3)车牌只能通过邮寄的方式领取,不能现场领取。而且网上说的现场领取的地方只有在离石区。吕梁市下辖汾阳、孝义、方山等诸多县市,希望可以在县市也设立车牌领取点,哪怕是临时的。
官方回复
吕梁市委社情民意服务办公室
2022-09-19 18:05
你好,留言已看到。经向市公安局了解,汾阳市文峰路城市广场电动自行车服务点已将你缴纳的50元意外伤害保险费退还,违反规定强制收取保险费的相关人员已做了书面检讨,交警支队车管所专门约谈了汾阳大队车管所分管所领导,责令加大电动自行车服务点的监管力度。
市公安局针对此情况做了如下整改措施:吕梁电动自行车管理中心对全市各网点下发通知,鼓励电动自行车所有人投保相关责任保险,是否购买保险市民自愿,不得强制要求群众办理保险;通过微信、微博公众号等方式向社会公示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需准备的资料,并加大宣传力度,在各网点张贴公示内容,加大群众知晓度;争取在本月底,与各商家洽谈筹备全面铺开现场取牌和带牌销售业务; 进一步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服务点管理制度,严格统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