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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购房合同丢哪里可以补办?认购书也是需要保留

编辑:眉山房产时间:2022-07-11 19:51点击数:

眉山购房合同丢哪里可以补办?认购书也是需要保留


 
一、认购书一般需要包含哪些内容
(1)买卖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2)房屋的基本情况(如房屋位置、面积等);(3)房屋价款计算;(4)定金;(5)签署正式买卖合同的期限。
二、认购书有法律效力吗?
相信有不少额度购房者会认为只有买卖合同才是合同,才具有法律效力。而认购书并不是正式合同,充其量也就是意向书并不具备合同的约束力,因而商品房认购书中所列有关定金罚则自然也就没有约束力。现实是认购书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定金法则也是有效的。
“定金罚则”:根据《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合同的担保,如果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如果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明确了“定金罚则”在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过程中的适用。这也就意味着,《商品房认购书》中一旦约定了定金,如果不想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就有权“不返还”。当然,如果开发商不愿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就要双倍返还。

 
三、如何规避认购书风险?
首先,要理性对待销售人员和开发商的宣传。开发商往往为了销售会夸大甚至用模糊词语去诱导购房者去购房,无论销售人员怎么用促销手段去让您买房,一定要冷静下来去分析事实的可信度,如果不知道该买还是不该买可以选择离开售楼处安静的去整理思路。

 
其次,签订认购书交定金请三思。只要钱一交出去要收回来就比较困难,为了不损失自己利益,一定要慎重。因为在定金交付之前,《商品房认购书》中的定金条款并不生效,因此如果在已经签订了《商品房认购书》之后,但是尚未交付钱款之前改变主意,《商品房认购书》又没有约定其他惩罚性条款的情况下,消费者还可以选择及时抽身,这个时候开发商或销售公司无权要求或起诉消费者支付钱款。

 
第三,签订《商品房认购书》并非必经程序。虽然很多楼盘都要求购房者签订《商品房认购书》,但从法律上讲,签订《商品房认购书》并不是房屋买卖的必经程序,购房者可以争取直接与开发商就

《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合同全部附件(包括补充协议)等内容进行协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直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第四,就是尽量不交定金。如果还没有下定最后的决心要买这套房子的话,可以要求不交定金,可以交订金、预付款、预订款、诚意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等。这些是比较容易退换的。
 
 
购房合同是保障买卖双方权益的重要凭证,一般卖方和买方手里面都各有一份合同,如果购房者手里面的购房合同丢了,那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处理。如果是在做预售登记前购房者将合同丢失的话,这种情况还算是比较简单的,只需购房者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是一份合同的工本费。
 
 
 
但如果已经到了昨晚预售登记这一步了,这个时候购房者才发现手里面的购房合同丢了,那就需要购房者先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到三个月期满后,购房者就可以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注销了原购房合同之后,购房者再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
 
 
 
购房合同的作用可不小,如果你是需要通过银行贷款购买房屋的话,办理银行贷款手续的时候也是需要购房合同的。这个时候,购房者除了要登报和重新做预售登记之外,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因为原先的购房合同已经注销了,换成新的合同

以上都是一些附属问题,遇到了就知道怎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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