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对象及条件
政策执行期限内(2023年6月25日至2023年12月31日),招用下述三类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同时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1个月(含)以上的企业(专项整治期间,劳务派遣企业暂不享受此政策)。
(1)2023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
(3)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
(注意:1.一次性扩岗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重复享受;2.一名毕业生或登记失业青年的就业参保信息和身份只能由一户企业用于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不重复使用。)
二、补助标准
符合条件的企业,按每招用1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
三、申请时限
申请时限于2023年12月31日截止。
四、申请方式
(一)“免申即享”模式
此方式适用于“四川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V3.0”筛选出的符合条件企业。企业需登录“四川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网上办事大厅”,在“法人服务→一次性扩岗补助确认”模块中,完成企业招用人员名单、补助金额、银行账户等信息的核对及确认。未在申请时限内完成确认的企业,视作自愿放弃申请一次性扩岗补助。
(二)“自主申请”模式
未在“免申即享”名单中的企业,可登陆“四川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网上办事大厅”,在“法人服务→一次性扩岗补贴申请”模块中进行申请,也可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现场申请。需提交申请资料:
1.《失业保险一次性扩岗补助申报审核表》;
2.企业开户许可证;
3.企业营业执照;
4.《2023年企业招用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登记失业青年名单》。
如有疑问,可电话详询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市本级:028-38168802 眉山天府新区:36333111转263
东坡区:028-38102657 彭山区:028-37612497
仁寿县:028-36293801 洪雅县:028-37403955
丹棱县:028-37201906 青神县:028-38865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