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房产发布,现在合同很关键,很多后遗症的问题都是合同导致的。一、签购房合同的陷阱?
1.合同主体不清楚
购房者由于缺乏法律常识,往往会犯一些比较初级的错误。有时代表开发商签约的人并不是法人代表,或者合同上的开发商并不是该房产土地拥有者,这些都有可能产生问题。另外,也有可能该项目是A公司开发的,实际上却是由B公司签约,作为买家还是应与A公司签约,否则也会带来一系列的麻烦,以后办理各种手续会很麻烦。
2.没有注明签约事项
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认购书后,就要交一定额度的定金,这是无可非议的。但有时购房者在交付定金后因种种原因得不到银行的贷款而无法购买该房产时,开发商一般都只退购房款而不退定金,理由是买家没有履行合同,所以没收定金。但是,开发商是没有权利没收定金的,这本身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3.补充协议要谨慎签字
签补充协议在购房交易中很有必要。但是要提醒购房者的是,开发商提供的补充协议一定要看清楚。现在有的开发商在与客户签约时,会主动向客户出示一份补充合同,主要目的在于表明由于某些特定原因造成不能按期交房的免赔责任以及面积丈量误差率差异过大在哪些情况下能免赔。这是开发商为了保护自己在一些非人力能控制的情况下造成违约规避风险的一种方式。善良的购房者不要仅仅把开发商的免责条款都签了,而忘记保护自己的利益。
二、签购房合同须知?
1.产权证要齐全
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此三证是办理产权证的必要条件。销售许可证的证件原件应该在售楼现场悬挂,可以在售楼现场看到证件的原件,再有就是土地证是否抵押了,土地使用证有一个备注页,如果开发商向银行进行了开发贷款,在土地使用权证上会有注明。还有开发商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里是不是有房地产开发商的土地经营许可。
2.延期交房
开发商《补充协议》规定,“若开发商延期交楼,则按业主已交房价每日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且违约金赔偿总额以房款5%为限,如开发商仍不能交楼,开发商只退回业主已交的本金。”这种约定不合理。
3.公摊面积
不应该计入的包括仓库、机动车车库、非机动车车库,作为人房的地下室,以及可以单独使用的空间。还有售房单位自管自用的房屋,比如说开发商在大堂里做的销售等。在商品房买卖附件里应该有一个明确的说明,究竟是哪部分分摊了多少。
4.付款方式与期限
一次性付款可以跟开发商协商,是不是可以留5%左右的房款,在正式交房之后给予付款,银行贷款如果在约定的时间里款没有到开发商的帐上,按照合同,需要支付相应数量的违约金,所以应该把时间约定的更加充裕一些。在签订正式购房合同之前,建议你向开发商指定的银行,或者向律师咨询一下你的资信条件,看你是否能够得到资信贷款,避免出现其他的麻烦。
5.规划设计变更
这一方面,因为我们购买的是期房,在商品房施工的过程中,有可能某些方面,开发商认为需要做规划的变更,设计的变更,应该在收到有关部门批准变更10个工作日,书面通知购房人,购房人有权选择退房。
三、签购房合同时要注意什么?
1.房屋合同
应注明与开发商谈定的付款方式与价位,是按揭付款还是工程期分期付款。如是分期付款,每期款的缴款时间应注明,每一条每一款都要详细说明。
2.交房日期
开发商交付房屋的日期一定要写明确,应明确到某年某月某日交房,而不应用模棱两可的措词来表达,因为这里涉及到逾期交房的违约问题。
3.房屋面积
对于购置房屋的面积要明确销售面积(含分摊的公用面积)是多少。如面积误码率差超过约定范围,客户有权要求退房或追缴利息损失。
4.房屋产权证
应在合同中明确提出产权证发放到手中的准确时间。目前由于各方面的因素,产权证发放比较慢,但也应有合适的日期,开发商不能无限制地拖发产权证。
5.补充协议
在签署补充协议时,客户应多加注意,仔细研读补充条款,以免落入某些不法开发商的文字陷阱,对于各条款要仔细研究,一定要做一个明明白白的购房人。
眉山新盘签写的合同都是房管局统一的,所以呢,也不用看太仔细,只要把你要购的房子信息看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