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婚前婚后购房不同,父母支持也是有限度的
对于父母“赞助”型的为子女购房,根据婚前和婚后的不同,房产的权属归属也不同。
婚前:以与给子女一人为原则
父母为子女婚前购房的,房产证登记在子女一方名下,父母的出资应当作为是对子女一人的与;
父母提供资助,婚前购房,房产证登记在子女及其当时的子女恋人名下的,视为父母对自己子女一人的与;
父母提供资助,婚前购房,房产证登记在子女恋人一人名下的,视为父母对子女和恋人两人的与,该与以结婚为生效条件,如果不结婚,父母可以撤销该与。
婚后:以与给子女夫妻两人为原则
父母出资,且房产证登记在子女一人名下的,父母出资认定为对子女一个的与,属于夫妻一人的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父母出资,房产证登记在子女和子女配偶名下的,父母的出资认定为对子女夫妻双方的与;
父母出资,登记在子女配偶一人名下的,父母出资是对子女夫妻双方的与,而不是对子女配偶一人的与。
在诉讼中,如果要证明房产是父母出资的,必须拿出相关的证据,比如父母书面的出资记录,否则不能认定房产由父母资助。
在支助的时候要想清楚,是赠送双方,还是只考虑自己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