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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没入住,需要交物业管理费吗?

编辑:眉山房产时间:2021-05-09 17:02点击数:

你在眉山有没有两年前购买了一套房子,一年前开发商通知入住。考虑自己不常去住,又一直忙,就一直没办理手续。较近,开发商聘请的物业管理公司多次通知你,要求其补交一年的物业费、利息及滞纳金。你就不明白,房子你都没住过,也没有办理手续,为什么还要钱?
就此,就我看来,无论从道理上,还是法律上,相关责任人交付物业费及相关费用都是应当的。
这里所说的物业管理费严格意义上是公共性服务收费,像保安、清洁、绿化、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的维修等,都是为整个楼宇、整个小区服务的,即使某位购房人没有居住,他的房产也享受到了这些服务而带来的保值和增值,他理当为这些保值和增值承担相应的费用。
,公共性服务的特性类似于公共物品,一般没有排他性。也就是说,不管某位或某些购房人是否居住,或者多居住几户、少居住几户,基本上都不影响这些服务的提供,包括质量和数量,例如,保安不会因此少几个,清洁不会少几次等,也就是说,某位或某些业主是否居住,对物业管理公司的成本支出而言,基本没有什么实际意义。
第三,某些住房人以自己不在住房内为由而拒绝交纳物业管理费,从表面看好像是业主和管理处或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事,只是侵害了物业管理公司的合法权益,与他人(其他业主)没有利害关系,但从深层看,其实质损害了小区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侵占其他业主的共同利益。因为如果不按时交纳物业费,将会造成因物业费不到位,影响物业服务水准等问题,导致小区建筑物及配套设施、设备及公共场所的日常维修和养护不能正常进行。
第四,物业管理公司收取物业费并不以业主是否真的入住为标志,而以业主及其物业是否接受了物业管理服务为条件。少数购房人存在这样一个误区,他们认为只要付清房款,拿到产权证就可以了。办理入户手续并不十分重要,以至于在收到物业管理公司发出的入住通知书,请其办理入住手续时,仍置之不理。他们的理解是,房子暂时不去住,若是办理了入住手续就要支付物业费,开销不小,不如等住进去以后再办。这就是一个误解。同时,物业管理公司要求业主缴纳滞纳金也是有依据的,因为委托合同一般都会有这样的规定,法律对此也认可。
当然,业主如果没有居住,则户内小修费等因居住才会发生的费用物业管理公司不应收取。这时,业主可以与物业管理公司进行协商,以求适当减免。购房热线:38509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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